一、 技術輔導項目:「特色原料深化加值輔導」技術輔導
提供業者短期程、 即時性之技術輔導,協助業者透過技術加值方式,應用東部區域材料開發創新產品,提升產業競爭力,加速研發成果商品化速度搶占市場商機,拓展獲利空間
二、 廠商資格:
(一) 依法登記之企業 (須有公司登記及工廠登記證)。
(二) 申請企業或其負責人皆非銀行拒絕往來戶,計畫執行場所應於我國管轄區域內。
三、 應檢附申請文件:
(一) 申請文件檢查表(附件一)。
(二) 受輔導業者技術輔導申請表(附件二)。
(三)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件三)
(四) 利益迴避聲明書(附件四):依照「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辦理產業創新活動補助及輔導計畫之利益迴避暨保密原則」聲明事項原則。
(五) 核准設立之相關文件(營業登記、公司(商業)執照、工廠登記證)影本或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附件五);上述文件皆需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
(六) 廠商信用證明(附件六):票據交換機構於申請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以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七) 廠商納稅證明(附件七):其屬營業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四、 申請辦法:
(一) 擇一技術輔導項目申請;點此下載申請文件。
(二) 收件截止日:自公告日起至113年6月24日(一)下午17:00止。
(三) 送件方式:
1.親送或郵寄。收件資訊:花蓮縣吉安鄉光華村南濱路一段534號 財團法人石材暨資源產業研究發展中心 收。
2.信封封面請註明申請「特色產業加值輔導與推廣計畫技術輔導」
(四)審查結果將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
五、 輔導單位及輔導期間:財團法人石材暨資源產業研究發展中心,自核准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
六、 個案輔導經費:視各案輔導內容評估輔導經費,其中每案廠商自籌款占個案計畫總經費比例至少30%。
七、 詳細輔導內容請逕洽03-8423899:分機212許小姐